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转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关于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复函的通知》(浙发改秘[2012]59号)文件,公司“重型工程机械变速器齿轮建设项目”获得152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在收到上述补助款后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其投入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起,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算各期损益,具体数据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本笔财政补助对公司当期及以后各期利润影响不大。 截至2012年8月2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补助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