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2017年已经翻篇,但新能源汽车补贴是按照车辆上牌年度的标准执行,并要根据补贴政策要求的规范进行操作。因此即便步入2018年,2017年地方发布的补贴政策不可不看。
此外,某些地方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政策有效期不局限于2017年,是“十三五”期间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所以本文汇总整理了2017年12月份出台,对2018年有重要意义的地方新能源汽车政策,供业内人士参考!
经电动汽车资源网统计,2017年12月,湖州、温州、天津、合肥、襄阳、河北、北京、深圳、舟山、哈尔滨、南平、西安、亳州、南京、柳州等省市发布新能源汽车政策,包括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规划、运营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充电服务费等。点击政策名可查看政策原文!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要点回顾
地方补贴政策
温州:关于温州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补助事项的通知
通知规定,消费者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购置并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50%给予地方补助,其中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每辆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微型纯电动汽车(轴距2000-2200mm)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5%给予地方补助,每辆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充换电设施按照实际投资额(以项目审计报告为准)的30%给予补助,每个快充桩补助不超过20000元,每个慢充桩补助不超过2000元。
襄阳:关于襄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根据通知,襄阳市新能源汽车地补按中央单车补贴标准的50%执行。具体有,纯电动乘用车按其续驶里程(R)确定,100公里≤R<150公里的,每辆补助0.8万元;150公里≤R<250公里的,每辆补助1.8万元;R≥250公里的,每辆补助2.2万元。
新能源客车补助标准中,纯电动客车每辆最高补助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财政单车补助上限7.5万元。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每辆补助上限7.5万元。
舟山:舟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配套补助办法
舟山市规定地方配套补助不超过国家补助标准的50%。享受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销售价格须与市场公允价相符)的5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50%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50%扣除国家补助后计算地方财政补助金额。
对共用和公用充换电设备(站、桩、装置,不含土地)按实际投资额酌情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
哈尔滨: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补贴标准,对新能源汽车按照1:0.5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国家和地方配套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规定自2017年起,每年新增或更新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公务用车以及公交客车、环卫车辆等的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不低于30%。
宁德: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规定,2017-2020年,对购买一手新能源汽车且在宁德市内注册上牌的购车者,省、市、县(市、区)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助标准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
到2020年,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万辆。到2020年,宁德锂电新能源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其中锂电池产业产值达700亿元,配套材料及设备产业产值规模超过300亿元;力争培育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实现年产值1000亿元以上。
到2017年底前,全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干支线固定充电桩及移动储能充电设施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累计建成固定充电桩及移动储能充电设施3万个以上。
亳州:亳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
亳州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及以上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项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设备购置金额的2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50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和受益财政按1:1比例分担。
推广应用方面,亳州将新能源汽车纳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市内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机要通信用车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2017年,亳州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50%。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10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2017年,亳州市新增及更换的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20%。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不低于5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无锡:2017年无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规定,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总额(含省、市、区三级财政)不超过相应车型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无锡市地方财政(含市、区两级财政)补贴标准与省级补贴标准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相应车型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20%(以销售发票为准)。市级与各地区按照第二条予以分担。
江阴:2017年江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资金补贴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规定,2017年江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为2250辆标准车,其中纯电动客车150辆(折合标准车1800辆),乘用车推广不少于300辆(折合标准车约300辆)。全市享受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额度总数根据无锡市下达的拟推广年度目标任务确定,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工作在计划额度内按照“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规范有序开展。
市级补贴标准按照省级补贴标准1:1的比例标准进行配套,每辆车补贴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20%(以销售发票为准)。资金申报时间为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申报上月资金。
淮安:2017年淮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规定,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按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30%给予补贴。充电设施补贴标准为:按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财政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2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3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时间:2017年地方补贴资金申报分两次进行,分别为2017年10月与2018年1月。
产业规划&推广规模&充电政策等
北京: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培育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的指导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北京加大以氢燃料为主的燃料电池乘用车开发力度,着力在整车耐久性、续驶里程和燃料电池使用寿命等领域取得突破。
大力推进动力电池技术创新,实现三元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350瓦时/公斤;全力推进高能量密度固态电池核心技术攻关,实现单体比能量达到400瓦时/公斤以上,并加快推动小批量应用。
北京: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指导意见》从基本原则、自动驾驶定义、责任主体、测试要求、测试管理、事故责任认定方面做出规定。
北京: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对测试申请条件、测试申请流程等做出详细说明。
天津: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天津市新建住宅配件停车位须按照100%比例标准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并鼓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合作,按照一定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具体比例由企业自行决定)。新建的大于2万平米的商场、宾馆、亿元、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新建公交场站应配套建设充电设施。
天津: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
通知规定到2018年底,各级政府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既有(含在建)内部停车场均需配建一定比例的充电设施;到2020年底,内部充电设施建设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0%以上。各级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医院、急救服务中心、学校等对外公共服务机构所属公共停车场,2018年底,建设配套充电设施比例应达到5%,2020年底应达到10%。
对于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建设经营具有对外公共服务停车设施的旅游、餐饮、娱乐、商业、停车楼等场所,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配建充电设施,现有场所要积极开展充电设施配建,到2018年底,上述场所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应达到5%,到2020年应达到10%。
合肥:合肥市新能源汽车绿色出行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合肥将大力发展“互联网+新能源汽车”业务,建成较为完善的公众绿色出行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包括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出租(网约)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地铁等公众绿色出行全覆盖。
通知指出,以邮政快递市场为突破口,加快纯电动汽车在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应用。全市新增及更新的快递车辆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70%,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不低于10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并且,主管部门依据电动物流车车辆种类及使用性质发放市区禁行线路通行证。
深圳:深圳市2015年—2019年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及新能源运营补助办法(试行)
补助办法规定公交企业年度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目标完成情况与公交企业年度国家燃油补助资格挂钩,对于2016年—2019年未完成考核目标的公交企业,扣除其未完成考核目标年度的国家燃油补助中的涨价补助部分。
对于全年正常运营,且年度运营里程(包括运营载客里程和运营空驶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的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每一自然车根据车辆类型及车长的划分,单车最高补贴8万元。
深圳: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
通告规定,已完成电子备案登记,接受监管的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包含轻型厢式货车和轻型封闭式货车),除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已完成电子备案登记,接受监管的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轻、微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
通告自2017年12月24日至2018年6月21日施行。
深圳:关于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内充电(每天首两小时内)的新能源汽车,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内设置一定的免费停车时间,并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时减免停车收费。
深圳:关于2017—2020年度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将通过奖励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的方式,进一步加大纯电动小汽车在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推广力度,争取在2020年全面实现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纯电动化。
福建南平:关于印发南平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平市计划2017年底前,将全市2010年及以前购入的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2018年,将全市2011-2013年购入的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2020年,实现全市城市公交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西安: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换电设施信息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要求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通过企业平台实现对在本市生产、销售的新能源车辆进行监控管理和安全预警,实时采集、监测车辆关键系统运行数据,数据保存期限不低于3年。
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通过企业平台实现对在本市建设运行的充换电场站及充换电设施进行信息化管理,实时监控、统计充换电设施运行数据,数据保存期限不低于3年。
南京:关于南京市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政策的通知
2017年12月15日起,南京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将运价外的2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起步基准价为11元,起步里程和车公里价不变,浮动幅度为20%但暂不进行。同时,实行全天候全程双计费、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定价。
改革后,市域巡游出租汽车的基准运价如下:起步基准价/起步里程为,普通车11元/3公里;中档车、纯电动车11元/2.5公里;高档车11元/2公里。超过起步里程的车公里基准价为,普通车2.4元/公里;中档车、纯电动车、高档车2.9元/公里。
柳州:关于柳州市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在住宅小区停车的,1小时内(含)不收费。
海南:关于电动汽车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峰谷价差和峰平谷时段保持不变。
杭州余杭:杭州市余杭区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暂行)
余杭区鼓励车辆就地报废,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鼓励更新购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车辆。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国三柴油车申请提前淘汰的,先对提交的材料予以受理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按受理先后顺序发放补助资金。
该补助政策自2017年12月27日起施行,至2019年12月31日截止。
湖州:湖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实施办法
根据办法,主要目标是强化政府职能意识,建立全市监测平台;明确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的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重点工作一方面是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包括明确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售后服务和升级改造能力、配合做好产品质量检查工作;另一方面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包括成立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应急预案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安全监管职责。
温州:关于开展温州市区新能源汽车销售单位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凡在温州市区销售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车)的销售单位,包括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须严格履行登记备案制度。不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的企业将不予地方补助。
非在温州市区注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市区销售新能源汽车的,须在市区工商注册登记或委托一家在市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
办理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月31日,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
温州:关于开展温州市区充换电设施补助资金(第一批)清算工作的通知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温州市区建成投用的公用充换电设施(含充换电站、桩及装置,基建部分除外)进行清算。充换电设施按照实际投资额(以项目审计报告为准)的30%给予补助,每个快充桩补助不超过20000元,每个慢充桩补助不超过2000元。
办理时间为2018年1月2日-1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河北: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城市电动公交汽车仍维持每千瓦时0.6元不变,其他电动汽车每千瓦时1元,具体标准及管理方式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制。此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限行措施
郑州: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通告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每周工作日的7时至21时,东三环 (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 (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通知特别指出,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各类货车除了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遵守郑州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
台前县:关于调整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规定,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每日7:00至20:00,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和外埠车辆)。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电动汽车(含纯电动汽车和油电混合动力汽车)不受限行限制。
秦皇岛:关于秦皇岛市建成区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通告规定,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每日7:00—19:00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其中,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并于2017年12月26日前携单位公函及相关证件,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大厅16号窗口备案。
成都:调整汽车尾号限行区域
据悉,新的限行措施从2018年1月22日起实施,工作日7:30至20:00,成都尾号限行区域扩大到绕城高速(不含)以内所有道路。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都限行,汽车燃料种类登记为“电”、“电、汽油”或“电、柴油”、“氢”中的任意一种车辆类型(简单来说就是纯电动、插电式、氢燃料等新能源汽车)不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