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的范围包括标准项目、标准化示范试点活动、推动标准国际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和标准转化等五个类别。
二、标准项目补助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应于补助申报的上一年度正式实施(以标准公告公布的标准实施时间为准);行业标准、本市地方标准应经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团体标准还应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并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公共管理等工作中应用。
三、标准化示范试点活动补助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标准化示范试点活动需按照有关示范试点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通过后择优拨付补助资金。
四、申报推动标准国际化补助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申报参与国际标准组织相关项目,应由首次承担国际标准组织各级秘书处或担任各级主席等职务中国籍人员所在的单位申报,并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相关批复文件和国际标准组织的决议(纪要)或确认通知。
申报推动创制标准海外示范应用项目,应由首次推动标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应用的单位申报,且申报单位是该标准编制排名前三位的起草单位之一。
五、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补助有何要求?
申报的项目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授予的标准项目奖项目。
六、标准转化项目申报有哪些需要关注?
申报的项目需是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送的,将本市地方标准或北京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立项的项目。申报单位需为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或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
七、什么样的申报单位不予经费支持?
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经费支持:
(一)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补助资金的项目已经获得本市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提供的材料不齐全;
(四)材料弄虚作假的;
(五)近两年内因标准或质量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
(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八、使用补助资金有哪些注意事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与申报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明确工作要求、资金支持额度和资金使用要求。申报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协议或合同要求完成工作,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获得补助的单位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维持单位运转、修建楼堂馆所等中央和本市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建设以及购置公务车辆等其他与标准化无关的活动支出,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